來源:光谷黃岡 時間:2020-07-27
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優化營商環境,促進市場公平競爭,根據財政部《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湖北省財政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政府采購負面清單的通知》(鄂財采發[2019]6號)、黃岡市“放管服”改革協調小組印發的《黃岡市區招商引資重大工業項目行政審批及前置中介服務相關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試行)》(黃職轉辦發[2020] 1號)等文件要求,經園區管委會研究,決定從2020年7月27日始停止使用光谷黃岡科技產業園建設項目服務供應商庫。
中國·光谷黃岡科技產業園管理委員會
2020年7月27日